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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三 峻法

【原文】

世风既薄,人人各挟不靖之志于,平居造作谣言,幸四方有事而欲为乱,稍待之以宽仁,愈嚣然自肆,白昼劫掠都市,视官长蔑如也。不治以严刑峻法,则鼠子纷起,将来无复措手之处。是以壹意残忍,冀回颓风万一。书生岂解好杀,要以时势所迫,非是则无以锄强暴而安我孱弱之民。牧马者,去其害马者而已;牧羊者,去其扰群者而已。牧民之道,何独不然。

【翻译】

世风渐不淳厚,人人各怀不安分的心思,平日里造谣惑众,希望天下大乱好趁机作恶为害。稍微对他们宽厚仁慈一些,他们就更加嚣张放肆,光天化日之下在市集抢掠财物,将官府君长视同无物。如果不用严刑峻法惩治他们,那些宵小鼠辈就会纷纷涌起,等将来酿成大乱就无法收拾了。因此我才重视采用严酷的手段,希望起到哪怕微小的作用,来挽救颓废破败的社会风气。读书人哪里会喜好杀戮,实在是被眼下的形势所逼迫,如果不这样,就没有办法铲除强横暴虐之徒,安抚我们软弱和平的民众。放牧马群的人,去掉害群之马就可以了;放牧羊群的人,去掉扰乱群羊的坏羊就可以了。治理民众的道理,又何尝不是这样呢?

【点评】

“乱世用重典,盛世用德政”,这可以看做是实施法律的好方法。在曾国藩所处的晚清时代,清王朝统治摇摇欲坠,社会动荡不安,情况纷繁复杂,这时人往往失去法律的约束,为所欲为,抢劫、偷盗等犯罪事件频繁发生。要维护清朝统治正常秩序,挽救颓废破败的社会风气,保国安民,就需要用些严厉的法律来使社会恢复到正常状态,“严刑峻法”也成了当时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。

曾国藩早年就提出了“严刑峻法”的主张,他认为,只有通过严格立法,才能够铲除世间的邪恶,使老百姓过上安宁的日子。为此,他极力赞赏周敦颐的法制观:“圣人之法天,以政养万民,肃之以刑。民之盛也,欲动情胜,利害相攻,不止则贼灭无伦焉。故得刑以治。

峻法,就是指法律的严厉,法律的威严。治国不能不讲法,人人遵纪守法是实现国泰民安的重要保障。峻法一度使曾国藩声名重创,受到朝野抨击,但曾国藩峻法只对世间邪恶,对普通老百姓是主张“仁”“礼”爱民的(后文有述),所以他并未退却,他相信,在世风颓废之时,只有“挺”下去,坚持峻法,才能挽救垂危的清王朝。

【原文】

医者之治瘠痈,甚者必剜其腐肉而生其新肉。今日之劣弁羸兵,盖亦当之为简汰,以剜其腐者,痛加训练,以生其新者。不循此二道,则武备之弛,殆不知所底止。立法不难,行法为难。凡立一法,总须实实行之,且常常行之。

【翻译】

医生治疗瘦弱病人身上的痈疮时,如果病情严重,也必定要剜除他身上的腐肉,以便长出新肉。现在军中品行恶劣、身体孱弱的士兵,也应该被淘汰精简掉,就好像剜去病人身上腐烂的肌肉一样,然后再对士兵严加训练,以便形成新的、更有战斗力的队伍。如果不按照上述两种办法整顿军队,那么军队武备的废弛,不知要到何时才会停止。立法并非难事,难在要依法办事。每制定一项法令,都要实实在在地实施它,并持之以恒,长久地坚持下去。

【点评】

《孟子·离娄上》中说:“离娄之明、公输子之巧,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。”如何遵守规矩,涉及一个“严”字,对于规矩、条例、法度,我们要严格遵守。同样,对于治兵掌军,也要讲一个“严”字。兵法中有句话“慈不掌兵”,曾国藩作为部队指挥官,深知“严”对治兵掌军的重要性。他认为,军队中的劣疲孱兵若不严肃加以整治,就会像毒瘤蔓延危及整个国家。这个“严”是一种严格,更是一种对国家负责的态度。

曾国藩对部将严厉是非常出名的,我们从曾国藩上书参劾李元度的事也能略知一二。李元度曾为曾国藩的幕僚之人,很有才华,擅长谋略,二人关系特别亲厚,而且李元度对曾国藩曾有救命之恩,就连曾国藩自己也说他与李元度“情谊深厚始终不渝”。但在李元度犯错之后,一样被曾国藩弹劾而丢了职位。

治军之要,尤在论功罪,赏罚分明,正如曾国藩自云:“当此沓泄成风,委顿疲玩之余,非振之以猛,不足以挽回颓风。与其失之宽,不如失之严!法立然后知恩,威立然后知感!以菩萨心肠,行霹雳手段,此其时矣。

【原文】

以精微之意,行吾威厉之事,期于死者无怨,生者知警,而后寸心乃安。待之之法,有应宽者二,有应严者二。应宽者:一则银钱慷慨大方,绝不计较,当充裕时,则数十百万掷如粪土,当穷窘时,则解囊分润,自甘困苦;一则不与争功,遇有胜仗,以全功归之,遇有保案,以优奖笼之。应严者:一则礼文疏淡,往还宜稀,书牍宜简,话不可多,情不可密;一则剖明是非,凡渠部弁勇有与官姓争讼,而适在吾辈辖境,及来诉告者,必当剖决曲直,毫不假借,请其严加惩治。应宽者,利也,名也;应严者,礼也,义也。四者兼全,而手下又有强兵,则无不可相处之悍将矣。

【翻译】

用谨严精微的态度,行使树立军队威严的职务,务求达到让犯法而被处死的人没有怨恨,活着的人也知道警戒自己,这样我们的内心才能得到安宁。对待下属的方法,有两个方面应该宽松,有两个方面应该严厉。应该宽松的:一是使用银钱时慷慨大方,绝不计较,当钱财充裕的时候,要挥金如土;当穷困窘迫的时候,也要慷慨解囊,分利于他人,而自甘困苦。二是不与人争功,遇到打了胜仗,要将功劳全部归之于别人;遇到有保举的事情,就要通过保举的优奖来笼络他人。应该严厉的:一是礼节文书要疏远淡泊,来往要稀少,书信要简单明了,话不要太多,感情不要过于密切;二是剖析讲明是非对错,凡是他部下将士与官宦百姓争斗诉讼的,又恰在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,又有来诉苦告状的人,一定要弄清原委曲直,毫不包容,请其严加惩治。应该放宽的是利益和名声,应该严格的是礼法和义气。如果这四个方面都兼顾到了,而手下又有强兵,就没有不能相处的悍将了。

【点评】

曾国藩主张立法执法要严,但并非漫无条率,而是要“以精微之意,行吾威厉之事,期于死者无怨,生者知警,而后寸心乃安”。这里的条率大致可归纳为四点:一是执法人员品格公正严明,二是不得任意赦免和赎罚,三是反对冤狱累讼、私自关押,四是要求州县长官躬亲六事、规定清讼期限。可以说,这是当时较为公正公平的,是以爱民为根本的。

这点也是曾国藩“礼”、“仁”二字治军的重要表现,他认为,用恩莫于用仁,用威莫于用礼。正如孔子所谓“一日克己复礼,天下归仁焉”,圣明的君主要做到赏罚分明、恩威并举才能得天下。“仁”、“礼”二字形成了他独特的“两宽两严”的治兵之法。

“两宽两严”治兵之法既是曾国藩早年浸淫儒家伦理中的哲学总结,也是他带兵征战多年经验教训的总结。他认为对犯了政治错误打算施加惩罚的下属,就应“礼文疏淡,往还宜稀,书牍宜简,话不可多”。相反,对那些真正愿意上前线冒死冲锋,有战斗力的下属使用银钱方面应当宽松,无论是充裕还是窘迫,都应该慷慨大方,分利于他。他认为这些下属多数来于底层贫困之家,他们舍身不顾,只为战胜后得到赏钱分与家人。若此时长官还要借名义克扣剥削,重者哗变造反,轻者怠惰脱逃。曾国藩深知筹饷不易,正如他自己说:“若不从爱民二字上用功,则造孽大矣!”

曾国藩主张礼法结合,既靠峻法来治军,也以“仁”、“礼”来爱军,诸军均受他的感化,均遵守其约束不改变。当时,他带领的湘军为天下劲旅,四方有警,都争相前往救援,而浙江、福建、四川及淮河流域各地都仰仗他的湘军以为稳固,以致成就了湘军日后的战斗力和功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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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挺经》一书是曾国藩临终前的一部压案之作,总结了曾国藩人生心得和成功经验的一部传世奇书,是一生的学问与事功达到顶点时的心法总结,用李鸿章的话说,是“精通造化,守身用世的秘诀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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